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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招聘非在编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6 15:4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2-01       报名截止:2021-12-09

  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2393医保服务热线运行支撑保障、医保信访服务保障岗位人员6名(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团队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高度的敬业精神;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9日(含)以后出生);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初审、适岗评价、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组织招聘。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江苏省智慧就业云平台等网站上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需将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jssylbzjrsc@163.com。

  2、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12月1日—12月9日(以报名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

  (1)《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请于公告附件中下载填写);

  (2)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

  (3)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学信网认证证明,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

  (5)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1、省医疗保障局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对资格审查结论有异议的,请在3个工作日内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人事处陈述申辩。

  (四)适岗评价。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从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综合能力素质等方面,组织对应聘人员的适岗评价。按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提交报名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由省医疗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成绩设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二)考核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时间地点

  面试在南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江苏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或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人员均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五、聘用

  (一)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在同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江苏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试用期间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满后4000-6000元/月,并按南京市标准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3290297、83347370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25-83290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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